张家界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 |
来源:2exam.com 2014-10-5 19:16:44 |
考试内容、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方式进行。 (一)笔试 1、内容。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,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专业知识,分值均为100分。 2、时间:2014年11月1日上午9∶00-11∶00。 3、地点: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,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。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∶1(张家界市技工学校酒店专业实习指导教师、食品雕刻实习指导教师、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和单片机实习指导教师4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:1)。达不到3:1比例的(张家界市技工学校达不到5:1),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。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、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(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),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。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,按照最高一项条件加分。考生应当在2014年11月5日下午6:00前将相关部门核准的加分原件(附件5)报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,过期不予受理。 (二)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,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3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,则一并进入面试。 面试分值为100分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,管理岗位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采取技能操作方式。对少数条件不成熟的,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也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3日提前告知考生。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;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全程封闭命题;面试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。面试方案须报经市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实施。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,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,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。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(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)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 (三)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: 考试综合成绩=(笔试成绩×60%+政策性加分)+面试成绩×40%〔张家界市技工学校4个招聘岗位,考试综合成绩=(笔试成绩×40%+政策性加分)+面试成绩×60%)〕 笔试、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,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。 五、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(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排名)的顺序,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。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,标准参照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、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25号)和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19号)执行。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,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,向市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,且只能复检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,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,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。 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,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,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,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,参加体检、考察。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,且只递补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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